问题 | 二手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怎样写? |
释义 |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需要个人申请、迁出地的准迁证、迁入地的准迁证、身份证明,居住证明,结过婚的带上结婚证,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户口迁移是什么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二、户口迁移个人档案办理流程及材料如下: 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 2.筹备如下资料: (1)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 (2)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确定“干部”身份) (3)离职当年至迁出前一年,每年的《人事委托代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需当年底所在单位盖章。(确认工龄用) (4)《商调干部审查表》两份(填好后,交迁出单位盖章) 3.到迁出地档案管理机构办理转移 若长期未缴档案管理费,需在办理迁出时,一并付清档案费。(一般标准:¥360元/年) 注:委托他人办理,需《委托书》(注明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名称等),及委托双方身份照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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