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 除了单位缴纳一部分外,个人也需要缴纳一部分,随着人们 买房 需求越来越热络,认识到公积金好处而渐渐购买的人也逐渐增多,人们也开始去了解公积金。那么,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要 纳税 吗?更多相关知识,多关注 网 更新。 住房公积金 一般不需要纳税,超标要缴纳 个人所得税 税。 按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部分构成:单位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部分为缴存基数乘以个人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是指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的员工本人上年度月 平均工资 总额。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过20%。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单位应按时足额为在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于每月发放员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员工代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入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单位和个人按照不高于核定的缴存基数与不高于20%的缴存比例提取并向指 定金 融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超过核定缴存基数或规定比例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税务机关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 养老保险 费 基本医疗保险 费 失业保险 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企业应参照上述规定,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住房公积金应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以内的实际缴存额度,且基数不能超过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对于问题所述情形,虽然额度未超,但比例超过12%,对于超过部分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想将您所面临的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纳税问题与律师进行专业的分析,您可以通过网站提供的 律师在线 咨询服务,详细全面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