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什么的权益 |
释义 | 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该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参加或组织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什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又称“异地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在当地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将其派往另一地区的用工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具体是指哪一层级的行政区域的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例如,用工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适用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即为用工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标准;用工单位所在的县、市,针对特定行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同样应当适用该规定。 用工单位能因疫情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吗 不能退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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