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成本是实收资本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股权转让成本不是实收资本。股权转让款是指投资者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个人或实体,并获得对应的价款。在这种情况下,这笔款项通常不被视为实缴资本,因为它并没有进入公司的账户并用于直接支持公司的运营活动。实缴资本通常是指投资者实际向公司支付的注册资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