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是否可以连任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重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至九人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若干人。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应当有人数较少民族的成员。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居民会议推选产生;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推选产生。 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解决的。 (3)对于确认身份关系、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的纠纷不应受理; (4)对于治安案件、刑事犯罪案件、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再受理调解申请,但对于当事人在法院立案后又撤诉的案件可以调解。 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首先向当事人解释不受理的原因,告知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请有关机关(如治安案件的应为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应当给予当事人的协助,帮助其解决问题,缓和矛盾。当事人矛盾随时有可能激化的,应当在采取必要的缓解疏导措施后,及时提交有关机关处理。 一、医疗事故发生之后是否能够第三方调解? 协商需要医患双方共同努力促成,医患双方在自行沟通无效的情况下,还可以寻求第三方介入调解,常见的是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比如在一些较为严重的医疗纠纷中,甚至在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医疗事故已经认定,而医患双方就最终赔偿数额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话,医患双方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即当地卫生局提出调解申请,由卫生局委托有关医学会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构成几级医疗事故等,并最后依此确定赔偿数额。 除此之外,近年来,随着医疗纠纷的逐渐增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医患纠纷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是依法设立的专业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群众性组织。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医疗纠纷中,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引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化解工作,对于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按照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开展,对于需要进行相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经双方同意,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委托有法定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调解成功的一般应当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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