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本人过世,如何进行? |
释义 | 在进行遗产房屋买卖前,需先办理过户手续。首先,要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继承人到场,并提供证件材料。接着,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遗产房屋继承所需资料。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进行房屋处分。在办理遗产房屋买卖时,需要提交交易鉴证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土地评估报告等资料,并按照流程办理。 法律分析 遗产房屋买卖前,需要先按照继承程序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一)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 1、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2、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一)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 1、交易鉴证申请书(原件一份); 2、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4、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 5、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备原件核对);以上就是关于”如何买卖遗产房屋的内容。 6、土地评估报告(原件); 7、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8、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二)办理遗产房屋买卖的流程 1、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2、双方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 3、土地交易中心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办理交易鉴证手续。 4、土地交易中心开具纳税情况表。 结语 在遗产房屋买卖前,需要先按照继承程序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办理遗产房屋继承公证,包括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继承人均需到场、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等。接着,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或法院调解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等。然后,办理遗产房屋买卖须提交的材料,包括交易鉴证申请书、土地使用证、房屋买卖合同、转让双方合法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土地评估报告等。最后,按照流程办理遗产房屋买卖,包括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向土地交易中心递交申请资料、土地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并开具纳税情况表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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