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负责核定维护辖内机构现金备付限额标准 |
释义 | 法律分析: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按照单位的3-5天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按多余5天但不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确定。 法律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由一家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工作,核定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 各金融机构的现金管理分工,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有关现金管理分工的争议,由当地人民银行协调、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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