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过户应该去哪里 |
释义 | 房产过户需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需提交申请表、身份证明、房产证书等材料,具体还需根据情况提交相关文件,如行政决定书、买卖合同书、抵押权人同意书等。 法律分析 一、房产过户去哪办理 房产过户可直接去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因为只有在市(区)县级行政地才有权利办理房产证,其它机构是没有权利办理房产的。 二、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结语 房产过户需前往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只有市(区)县级行政地有权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包括转移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行政决定书、买卖合同书等。若存在抵押权、强制性转移、非法人企业转移等情况,还需提供相应文件。政府福利性商品房、拆迁补偿、共有人同意转移等,亦需特定文件。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也需提供。办理时应注意准备齐全,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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