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没有拿到钱写了借条我需要还钱吗 |
释义 | 写了借条,没有拿到钱的,当事人是否需要还钱,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1、当事人未拿到钱的原因是,自己未去收取借款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2、当事人未拿到钱的原因是,出借人未按时提供借款的,当事人不需要还钱,出借人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出借人还应当向借款人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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