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了慢病住院是不是能多报销一些 |
释义 | 办了慢病住院不是能多报销。 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论办的何种慢性病,都只能按住院的报销比例报销,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医保的住院比例报销,而不是按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报销。不论申请办理了何种慢性病,在门诊上治疗慢性病适应症时,才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慢性病诊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一个病种超过500元,二个病种超过700元,三个病超过900元以上部分,在医保范围内,医保基金按60%报销,全年累计报销限额为3000元。 门诊特大病报销: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和需要长期进行血液透析的疾病。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在医保范围内,医保基金按70%支付,与本年度住院费用合并计算,不超过参保居民类别规定的最高限额。 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1、慢性病起付标准:300元。 2、慢性病报销比例: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农村医保中的慢性病报销,指的是参加医保的农民,如果患有高血压、高血压、糖尿病、肝硬化、肺心病、肺结核、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慢性病,符合要求的,拿到医院开的慢性病鉴定表,以后在门诊买药,就能报销一部分费用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 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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