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求何处办理 |
释义 |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必须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需要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经初审、受理、审查后,填写离婚协议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婚姻登记员审查后,颁发离婚证。离婚证颁发时需核实双方身份、告知法律关系变化和义务,并在结婚证上加盖注销章。离婚证分发给双方,宣布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相关阅读:协议离婚的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结语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协议离婚需要经过初审、受理、审查和登记的程序。具体材料手续包括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讲明离婚条件,询问离婚意愿和对协议内容的意愿,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夫妻双方需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经婚姻登记员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颁发离婚证。离婚证颁发时需核实双方信息,并告知法律关系和与子女的关系。结婚证将被注销并退还当事人。离婚证的颁发解除了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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