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时不分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诉讼离婚判不离的条件具体如下:双方没有合法且有效的夫妻关系;夫妻感情还未破裂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未征得军人同意,且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等。 一、什么情况下男方不能要求女方离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此处所指的军人主要指现役军人,如果军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过错,那么另一方还是可以要求离婚的; 4.夫妻感情未破裂。法院在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时,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二、女方怀孕期间能提出离婚吗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因为无法调解的矛盾,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自愿结束婚姻关系。如果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还有夫妻感情未破裂的。只要存在这些情况都不能办理离婚。 三、法院不会在哪些情形下判决离婚 法院不会在下列情形下判决离婚: 1、夫妻关系没有破裂; 2、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以内; 3、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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