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转让债权人同意才行吗? |
释义 | 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转让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可以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一、有债权转让的通知书去法院起诉可以么 必须在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的前提下,债权的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视为是债权转让的一种通知方式。 债权转让须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但并未规定通知的形式。故以起诉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并无不可。但是通知的本意是债权转让须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才发生效力,而非由受让人通知债务人,故受让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只能视为受让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还不能简单地视同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债权转让。除非: 受让人向法院提供债权转让的文件,且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庭作证证实债权转让的真实性。 这种情况下应当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过起诉的方式由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至少在债权人出庭的这天,债权人明明白白地告诉了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 二、民法典抵押权转让是否需要抵押人同意? 不需要抵押人同意,但是要告知抵押人。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 债权转让可在作出债权转让时或者之后通知债务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所以,债权出让人在进行债权转让通知时,最好使用书面形式或者采用口头形式时留存好证据,避免受让人向债务人行使权利时,债务人以未收到债权转让通知作为抗辩理由而难以达到债权的实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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