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海市公积金提取线下办理时间是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住房公积金在缴存了一定时间之后,要是符合条件的话,则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关于“上海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的问题,下面由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上海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线下办理:星期一至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网上办理:不限时间。 二、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受理申请:提取职工携带相应材料,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 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三、上海市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以上就是对“上海市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的回答,公积金在一些情况下则是不能提取的,例如职工(含配偶)购买自住住房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总价款的80%,超过部分不予以提取。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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