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检察院不起诉公安局不会追究了,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一、撤销案件后就没事了吗
    撤销案件是指侦察机关对立案侦查的案件,发现具有某种法定情形,或者经过侦查否定了原来的立案根据,所采取的诉讼行为。刑事诉讼法撤销案件以后,按照“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的规定。当然如果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还应该予以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家人回家的确是件高兴的事情,但这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因为案子有可能重新立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二、刑事案件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案件不起诉程序为:
    1、制作不起诉决定书。
    2、不起诉决定书的宣布和送达。
    3、解除扣押、冻结。
    4、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5、对公安机关的意见进行复议、复核。
    6、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的申诉进行复查。
    三、不起诉决定书是否可以邮寄送达
    不起诉决定书可以邮寄送达。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并且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不起诉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后,认为依法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或者经退回补充侦查仍证据不足的,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移送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重要而经常运用的一项诉讼权利,不起诉决定书对保障人民检察院正确发挥不起诉权利起着重要作用。不起诉决定具有终止刑事诉讼的程序效果,不起诉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的表明终止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因此,不起诉决定书理应对所决定不起诉人的诉讼地位和行为性质予以界定。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七十六条
    不起诉的决定,由人民检察院公开宣布。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的活动应当记录在案。不起诉决定书自公开宣布之日起生效。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第三百七十七条
    不起诉决定书应当送达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所在单位。送达时,应当告知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告知被不起诉人,如果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第三百七十八条
    对于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监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3: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