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 |
释义 | 法律分析:1、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作出前,双方达成的离婚协议可以反悔。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离婚协议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若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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