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者区别如下: 1、就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股份公司可以查阅,但无权复制; 2、就会计账簿而言,有限公司可以有条件地查阅,但不能复制;股份公司则无权查阅也无权复制; 3、就股东名册来说,《公司法》就有限公司是否有权查阅和复制并未规定,但股份公司股东有权查阅但无权复制。 一、什么是股东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为法律赋予股东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资料、账簿等有关公司经营、决策、管理的相关资料以及询问与上述有关的问题,实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活动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知情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虽然在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某些公司文件享有查阅、复制权, 但是对于诸如公司账簿等公司文件则没有赋予股东复制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