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可以与其他补偿金同时享受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可以与其他补偿金同时享受。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职业病患者、工伤残疾人符合职业能力鉴定结果需要转换职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培训需要按照规定予以培训,提供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用人单位所支付的费用,不得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19年修订),第四十六条:“职业病患者、工伤残疾人符合职业能力鉴定结果需要转换职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业培训需要按照规定予以培训,提供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等。用人单位所支付的费用,不得从职工的工资中扣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2000年修订),第二十八条:“工伤保险金包括康复费用、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综上所述,工伤后的职业转换费用可以与其他补偿金同时享受,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职业培训、培训费用、工资和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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