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职业转换费用被拒绝,可以投诉相关部门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对于工伤致残职工的职业转换,应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以及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协商确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相关费用。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职业转换的相关费用,并且不得拒绝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工伤致残职工转换职业,应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及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协商确定,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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