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职业转换费用一般不计入退休金的计算标准。具体应遵循以下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转岗、调动、解聘,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不影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个人原因或企业安排变动,不再在同一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其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和余额可以继续保留,但不得将其转移或提取。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个人因个人原因或者用人单位安排调离单位的,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时,不得返还其个人账户中缴费的养老保险费用。 综上所述,职业转换费用不会直接影响退休金的计算标准,但职工在转换岗位或单位时,应注意保障自己的养老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