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产假期间公司不对其进行考勤和发放工资,而是通过劳动合同中社会保险的生育险来支付,也就是说亲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看完在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如果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或生育保险支付标准,那社保机构也只能按规定报销生产期间的支付额度部分,单位可以视情况酌情补助一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