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是否包括生前给子女的钱? |
释义 | 父母生前给子女的钱不算遗产,生前已经处理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不能要求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以及其他合法财产。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或遗嘱传给继承人。法定继承适用于放弃继承权、丧失继承权、先于遗嘱人死亡或终止、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和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分析 父母生前给子女的钱不算遗产,生前已经处理的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畴,不能要求继承。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继承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160; 【遗产的认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160;【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父母在生前给予子女的钱财不属于遗产范畴,因此子女不能要求继承。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各种收入、房产、储蓄、生活用品、文物等等。遗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财产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继承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遗嘱来继承遗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给配偶,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等情况下,法定继承将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六章 财产权益 第五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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