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 离婚 ,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 自愿离婚 并对 财产分割 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来实现在怀 孕期离婚 的目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也可以去 法院起诉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 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 ,并已经对 子女抚养 、财产以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