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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件调解的内容
释义
    在进行调解时,审判人员必须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对双方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对有过错的一方进行批评,对无过错的一方进行疏导。调解开始后,应首先做好调和工作。感情尚未破裂,但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不准离婚;双方感情确己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则应做好调解离婚的工作,当事人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及时判决准予离婚。
    一、离婚案件必须先调解吗
    离婚案件审理必经调解程序,有很重要的作用。通过调解,使双方当事人思想沟通,达到缓解、消除矛盾、相互谅解的目的,促使婚姻关系向和谐方向发展;双方当事人能在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下重新认识自我,在自律的基础上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基础,巩固婚姻感情,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离婚调解的方式
    离婚调解的方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面对面调解,一种是背靠背调解。面对面调解指的是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均到场进行直接的交流协商,此种调解方式适用于双方争议不太且情绪稳定的当事人。背靠背调解指的是审判人员分别单独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起到桥梁作用,听取一方意见后反馈给另一方并从中疏导,此种调解方式适用于矛盾较大,无法平心静气直接交流的当事人。而无论是前述哪一种方式的调解,律师在调解过程中都能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离婚案件不仅是利益的争执,多数时候都掺杂原被告双方的情感纠纷,因此,在调解过程中往往会因为情绪导致谈判进入僵局。实践中,离婚案件的调解方案通常会往来讨论多个回合才能达成一致,此时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理性分析利弊并提出专业的法律意见,为当事人争取并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并及时向审判人员反馈最终调解方案,促成调解的有效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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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