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虚假诉讼? |
释义 |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串通准备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法院的审判权和行政权,非法占有或者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的财产或者权利。主观上只能是故意的。虚假诉讼行为侵犯的客体主要属于妨害司法罪的范畴。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权、资格权等,还严重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如下: 1.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 4.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虚假诉讼案件由什么部门办理 虚假诉讼案件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证据确凿构成犯罪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虚假诉讼是指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合谋编制虚假事实和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虚假诉讼是什么意思 虚假诉讼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以虚假的事实为根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妨害司法秩序的行为。其常见的情形是:自然人或者单位通过伪造证据或者双方恶意串通,并依照民事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本罪所指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如果行为人是在刑事自诉、行政诉讼中,以捏造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的刑事自诉或者行政诉讼的,则不成立本罪。但是如果其中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可以认定成立本罪。此外,本罪的责任形式为故意,行为人因为误以为自己享有某些利益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认定为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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