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籍贯不一定必须要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自行决定,孩子户口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登记在其他人户口下,也就意味着孩子户口一般都是随父或者随母的。户口登记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如无特殊情况,婴儿户口只能登记在父母名下,如果婴儿父母均为学生集体户口或均为现役军人的,可以在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各地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如果是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书。 孩子户口籍贯可以更改吗: 1、户口本上面孩子的籍贯要填写孩子出生时爷爷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而且,每个人的籍贯的标准填法都是按照这种要求填写。 2、按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文件规定,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3、关于籍贯问题:根据户口管理原则,公民的籍贯地应以父母的籍贯地为准。更改籍贯的程序是: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二)籍贯地区行政区划调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