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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局分哪几个部门?
释义
    法律分析:
    办公室 政策法规处 发展规划处 财物基建处 基础教育处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 科研处 体育卫生与艺术处 高等教育处 教育督导室等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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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