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遗失,如何进行补办? |
释义 |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及时补办。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购房合同丢失会影响购房者的权益,使购房者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不利于后期维权。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法律分析 1.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否还可以办理房产证? 2.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作为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证明。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四本合同提交给房管部门,才能办理产权证书。如果缺少任何一本合同,都不可行。因此,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及时补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购房合同丢失有什么影响吗 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有: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不利于后期维权。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购房合同丢失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吗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虽然合同丢失了,当事人仍然要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履行的,会构成合同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结语 购房合同丢失可能会导致购房者难以证明与开发商的买卖关系,从而影响其后期维权。因此,购房者应当及时补办合同,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时需要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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