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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哪个严重
释义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伤残等级中,1级伤残比10级伤残更严重。
    伤残等级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分为1级到10级伤残。1级伤残是最高级别,10级是最低级别。伤残1到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伤残5到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7到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各级工伤的定级标准:
    一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
    五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工伤的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工伤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工伤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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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