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校所有参与资助工作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学院。考核依据《商丘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和《商丘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进行,各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评价和附加评价两部分,所有指标划分为A、B两类,满分各110分,考核范围涵盖学年内的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三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掌握较高的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十四条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