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期间家人得了重病会怎样? |
释义 |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这里很清楚的明确,具体的医疗优惠政策由退役军人所在地人民政府来规定,因此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退伍军人家属虽然不在上述范围内,但部分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一些优待政策中却也包含了他们,因此主要还是要看你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拥军程度。地方医疗救助的政策:你可以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享受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为具有当地户口的以下困难群众: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统称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五保户); 3、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统称为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自治区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以下简称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涉军现役军人家属住院,部队不负责相关费用。也不可以去军队医院。费用自理。士兵家庭有困难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如果是士官级别的军人,其家属可以享受一些优待,具体规定如下: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士官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高级士官以及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士官,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的子女、无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是农村户口的转为城镇户口,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准予落户。部队移防或者士官工作调动的,随军家属可以随调。士官家属符合随军条件未随军的,由军队发给分居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四十二条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退出现役: (一)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级规定最高年限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的,在本级服现役期限内因岗位编制限制不能继续服现役的; (三)服现役满30年需要退出现役的或者年满55周岁的; (四)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残疾等级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五)患病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六)因军队编制调整需要退出现役的; (七)因国家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 (八)士兵家庭成员遇有重大疾病、遭受重大灾难等变故,确需本人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经士兵家庭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证明,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九)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师(旅)级以上单位司令机关批准退出现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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