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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判决不动产变更登记
释义
    

法律主观:
    


    法院判给我的房子不是变更登记后才有效,法院判给当事人的房子,在判决书生效起已经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法律规定,因人民法院可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使当事人取得房屋所有权。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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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3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