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起诉,营养费赔偿争议的起诉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一、营养费赔偿争议开庭后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自愿原则。自愿原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二是达成调解协议要自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即时判决。 2、事实清楚、分清是非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3、合法原则,即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二、营养费赔偿争议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对营养费赔偿有争议的,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才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三、营养费赔偿争议必须委托律师做代理人吗? 不是,除了律师,营养费赔偿争议还可以委托下列人员做代理人: (一)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二)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