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审法官不给转上诉状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原审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材料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如果不报送的,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诉。 改判后一审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不承担责任: 1、因对法律、法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2、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裁判错误的; 3、因出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判的; 4、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 5、其他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