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由哪个承担 |
释义 | 一、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由哪个承担 1、医疗纠纷中未做尸检的不利后果,由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改正,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未按照规定进行尸检和保存、处理尸体的。 医疗机构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没有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尸检的;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 二、医疗纠纷解决的途径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医疗纠纷一般是由于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失误造成的,现在一般常见于医疗卫生、医学美容等机构,法律也是规定了一旦发生医疗过失医院应当需要承担的责任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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