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仲裁可以撤回吗?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哪些条件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具备的条件有: 1.有仲裁协议,这是申请仲裁必备的首要条件,没有仲裁协议就不能申请仲裁;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撤回仲裁申请的情况有哪些 当事人申请撤回仲裁申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撤回仲裁申请须由仲裁申请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过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提出; (2)撤回仲裁申请须采取书面形式; (3)撤回仲裁申请的时间,须在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案件后,仲裁庭尚未作出仲裁裁决或者调解书之前。 (4)提出撤回仲裁申请需当事人自愿。 仲裁撤回的条件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实践中,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应当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撤诉后能否再仲裁,仲裁撤诉申请书范本 劳动仲裁撤诉后,可以再仲裁。 撤诉分为已按撤诉处理和申诉人申请撤诉。只要符合受理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要再次立案审理。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那天重新开始计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从劳动争议发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通常需要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天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仲裁一般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该内容由 孙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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