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无效的可以判离婚吗 |
释义 | 经调解无效,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能判决离婚。法院判决夫妻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认破裂,婚姻关系经过法院调解也不能挽回。所以只要夫妻双方符合上述要求,法院就可以依法判离。 一、分居一年是不是自动解除婚姻 不是自动解除婚姻,婚姻关系不存在自动解除的情况,必须办理离婚手续。 在我国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种方式,只要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被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夫妻无论分居了多久都不算是自动离婚。 不过如果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的,且分居的时间已经满两年的,则起诉离婚时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志,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二、人民法院如何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以下情况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夫妻一方在外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上述都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如果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也不能挽回夫妻关系的,法院应当准予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 三、没有结婚证的离婚程序 没有结婚证的,由于男女之间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结婚证但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只要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就会依法判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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