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另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的话,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是离婚后直接到公证机关将离婚协议公证,房产交易中心一般会认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二)夫妻离婚后办理房屋过户需提交以下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书;2、本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