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有权不让子女继承财产吗? |
释义 | 父母有权利不让子女继承遗产,但是如果子女未成年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不可以订立遗嘱排除子女应该有的遗产份额。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并且有独立生活能力,那父母就可以排除子女的继承权。 一、孩子成年后可以追讨抚养费吗? 孩子成年后一般是不可以追讨抚养费的,但如果孩子成年后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除外。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即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成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老人女儿有义务么 女儿有赡养老人的义务。成年子女能独立生活的,对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赡养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成年子女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不需要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女儿作为父母的子女,应当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只要女儿是父母的子女,对老人应当有赡养义务,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应当向父母给付赡养费。 三、父母的房子儿女可以全部继承么 1、遗嘱中明确指出,房产并非归子女所有。 如果遗嘱中说明一切财产都归子女所有,那么就按照遗嘱上面的,如果父母考虑的比较多,例如把一部分财产给生了病的舅舅大伯,那么这种情况下子女就不能独立继承父母的遗产,必须按照遗嘱上面的执行。 2、父母没有立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也还有其他人。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那么第一继承人也还不是子女,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 如果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去世且没有遗嘱且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话继承人就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被继承人的父母。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还有权得到父母的遗产; 如果爷爷奶奶放弃了这个权利,那么独生子女就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爷爷奶奶没有放弃这个权利,那么七大姑八大姨也是有权分房产的,只是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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