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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劫杀人罪会怎么处罚
释义
    凡在实施抢劫财物行为过程中,因使用暴力,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行为而致人死亡的,或者直接使用暴力将人杀死的,均应定抢劫罪一罪。
    一、非法拘禁与抢劫罪两罪辩护词
    抢劫罪与索债型的非法拘禁罪的区分。
    虽然都是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向被害人取得财物的行为,但两者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之处。
    首先,犯罪的主观方面不同。
    两罪尽管主观上都是故意,但犯罪的目的却不相同。抢劫罪是以强取财物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以追索债务(包括合法债务,也包括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索要自己的财物,实现自己的债权为目的,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在明知被害人不再欠钱的情况下,以索要债务为借口,实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强行获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仍构成抢劫罪。
    其次,犯罪的起因不同。
    抢劫罪的行为人为实现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目的,往往选择不特定的犯罪对象,被害人无任何过错;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属于事出有因,而被害人大多有一定的过错,即欠债不还或有客观存在的债务纠纷。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与否是区分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的关键特征。但如果索取金额与债务金额相差悬殊,采用暴力当场取走财物,应按抢劫罪定罪处罚。
    再次,客观表现不同。
    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等方法为必备条件;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客观上不要求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虽然在实施非法拘禁过程中,也可能会有捆绑、殴打等行为,但对他人的健康损害一般比抢劫罪小得多。其殴打暴力手段是非法拘禁的从重情节(包括轻伤),如造成重伤、死亡,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如果暴力索债的数额很小,非法拘禁的时间很短,无轻微伤以上伤害,且为合法债务,不宜按犯罪处理。
    二、抢劫是怎么回事?
    抢劫,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
    三、绑架罪的客观要件包括什么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直接对被害人身体实施打击和强制,如捆绑、推、拽、殴打、伤害、强行架走等。所谓胁迫是指以不顺从就实施暴力相威胁,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恐惧不敢反抗的行为。关于胁迫的内容,有人认为除以实施暴力、威胁外还有其他非暴力威胁,这种观点不妥。非暴力内容的威胁不危及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其社会危害性与危及被害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以暴力相威胁、麻醉方法是截然不同的,就如以非暴力相威胁,强行劫走被害人财产的行为不定抢劫罪而定敲诈勒索罪一样,以非暴力内容的胁迫宜以拐卖妇女、儿童定罪。胁迫实施暴力的对象既可以是被害人本人,也可以是对在场的被害人的亲属。胁迫的方式可以用语言,也可以用动作,如用刀在被害人面前比划,但胁迫必须是对被害人当面实施。所谓麻醉是指利用药物、醉酒等致被害人麻痹、昏睡、昏迷的行为。
    不管是暴力、胁迫还是麻醉方法,其本质特征均是违背被害人意志,致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无力或不知反抗而劫走被害人,故其暴力、胁迫、麻醉的程度要达到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无力或不知反抗的程度。如行为人在拐骗过程中尽管有推、拽、实施轻微的暴力相威胁的行为或有劝酒、使用药物等行为,但不足以使被害人不能、不敢、无力或不知反抗,被害人随行为人出走主要出于轻信,受其利诱等,则不能定该罪。所谓“劫持”是指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劫离原地的方法已如前述,把持控制被害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捆绑、禁闭、监视、挟持、麻醉等。其本质特征是剥夺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故在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过程中行为人也可能使用暴力、威胁,也可能不使用暴力、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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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8: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