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权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放弃继承权要如下材料: 1、申请人的户本、身份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放弃继承声明,必须当场在公证机关公证员面前书写并签字; 4、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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