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的“少赔”条款对于精神疾病的保障如何?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中的“少赔”条款是指对于某些特定疾病或病情,赔偿金额会少于保险金额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只支付一部分或不支付赔偿款项。该条款的适用范围和赔偿比例应明确列明在保险合同中。对于精神疾病,由于疾病的诊断标准和治疗方法相对较为复杂和多样化,因此需要仔细查看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以确定保险公司是否提供针对精神疾病的保障,以及赔偿比例和金额等具体细节。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保险合同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责任限制条款、少赔条款等条款应当与被保险人充分协商一致,并采用明确的书面形式。被保险人对此有明确的知情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保险合同是一方以支付保险费为条件,另一方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意外事件或者合同约定的疾病、损失或者死亡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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