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产可以不做分割吗 |
释义 | 一、离婚房产可以不做分割吗 、离婚房产不可以不做分割。按分共有发房产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的情况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不以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准,而是以夫妻双方是否对产权有书面协议约定为准。比如说有的房产证上仅仅登记为一方所有,但是房产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仍需要均分。但是双方如果已经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的产权比例归谁所有的,就要按照该夫妻约定来处理,而不是均分了。二、如无其他约定的情况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房产是按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但是共同还贷的部分任然属于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房产按分共有是房产共有的其中一种形式,按分共有的房产可因部分共有人的要求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有四种,共有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1、直接分割房产形成房产的区分所有。能够区分成彼此独立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人可对房产按份额直接进行分割。如一栋三层楼的房产,为三个所有人等分共有,就可以各分得一层房产的所有权。但由于整个房产是连在一起的,有些属于无法分割的部分,仍为各所有人共同所有,因而形成房产的区分所有。2、房产作价补偿即房产由按分共有人中的一人独有,其他共有人的所有权分额折成价款,由独自取得所有权的人补偿。3、直接分割房产与房产作价补偿相结合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房产进行直接分割时,由于房产结构的原因,各按分共有人无法按各自拥有的所有权分额比例分割,对部分所有权分额作价补偿。如甲、乙按3:2的比例拥有一栋两层楼的房产,该房产如分割成各占一层时,则乙占了甲的所有权分额,此时,就应作价由乙补偿甲的所有权分额。二是三个以上的人按份共有房产时,房产由两个以上的共有人补偿其他共有人所占分额的价款后,再按比例分割房产。如甲、乙、丙、丁共有一栋房产,房产作价由甲、乙所有,甲、乙在补偿丙、丁应占部分的所有权分额后,再按比例分割房产。4、房产变价分割房产按分共有人都不愿取得房产所有权时,可把房产出售,卖得的价款由共有人按所有权分额进行分割。综上所述,离婚时离婚房产可按份共有分割,也分为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和没有其他约定这两种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另有约定那么离婚后就按照夫妻双方的约定执行约定的内容,如果没有约定就可以照房产证约定的分额来分割的,所以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做好婚前财产公证是很重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按份共有产权房可以否购买呢? 可以。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人可以按照政策性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等购房贷款。也就是说,可以贷款,并且可以享受和原先自住房相同的政策。共有产权贷款的首付额度,商贷是最低30%;公积金贷款是最低20%。(90平方米以下)这与商品住房相比,优势明显。去年的930新政,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