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压车费法律规定 |
释义 | 没有相应法律规定,如果因为压车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起诉索赔,按天收取。该费用的产生,一般是涉及到报关或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卸货,因此占用了车辆,这样车主就无法安排该车辆完成其他的运输,这样就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可称压车费。这个费用一般按天收取。在实际运营中,压车费也是运费价外收取的一项费用,应并入运费收入,同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 压车费有时可以叫做压夜费,有时承运商按照客户要求时间到厂装货,而因客户的原因,如货物出现问题、装货时间太长,导致承运商的中港吨车在晚上十一点前无法离开,就会产生压夜费。 货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 1、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破坏了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六百零六条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