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行政诉讼案件委托女婿作代理人能否准许 -行政诉讼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与当事人有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女婿显然属于与当事人有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自己的女婿作为诉讼代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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