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为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构成刑讯逼供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刑讯逼供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讯逼供罪一般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通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进行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导致他人伤残、死亡的,法院会按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进行定罪并从重处罚。刑法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一般是指肩负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如何判定刑讯逼供罪? 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主要看其是否满足犯罪四要件标准。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刑讯逼供罪构成要件 刑讯逼供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