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刑法上怎么规定 |
释义 | 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等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类犯罪常与其他犯罪相联系,需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定罪处刑。单位犯罪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均受罚。若有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法律分析 (1)抢夺武装部队公文一件以上的; (2)抢夺武装部队军官证、士兵证、车辆行驶证、车辆驾驶证或者其他证件两本以上的; (3)抢夺武装部队机关印章、车辆牌证印章或者其他印章一枚以上的。数量达到上述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就构成犯罪。实践中,这一犯罪往往与其他犯罪相联系,成为犯罪分子进行其他犯罪的一种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应按从一重罪处罚的原则定罪处刑。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对抢夺武装部队公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和印章等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和军队正常运行秩序,属于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的严重犯罪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抢夺公文的行为,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者,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以及伪造、盗窃、买卖或非法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对于单位犯罪,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咨询,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衔级制度,衔级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法律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202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对在执行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民武装警察,依照有关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协助人民武装警察执行任务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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