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一户口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双方在异地达成离婚协议的,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只能向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一方有残疾证是否就不能离婚了 一方有残疾证仍然可以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如果是身体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但是仍然能够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离婚。 如果是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残疾人,想要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并且应当在离婚前先变更监护人。 1、协议离婚: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二、父母都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呢? 在我国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因此,是否离婚与父母的意愿无关,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父母不同意仍然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三、办理离婚手续程序有哪些 协议离婚手续由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登记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程序是当事人携带相关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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