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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强制执行措施通常有哪些?
释义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
    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法院强制执行,可采取如下措施:
    1、加倍迟延履行利息与迟延履行金。
    2、侵犯名誉权案件执行措施。
    3、报告财产令。
    4、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5、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6、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7、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8、限制出境或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9、限制高消费。
    10、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处罚。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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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6: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