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身份证半个月之内去取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包括、因为自受理之日起的受理之日、就是指办理的当天、所以十五个工作日包括办理身份证的当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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